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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期间法中最常使用的是投资回收期。由于考虑到将来的不确定性和资金的筹措等问题,有时需要知道靠每年的净收益将初期投资额回收完了的期间(称为回收期)为多少年。下面分别讲述回收期的求法、该指标的运用。
1、投资回收期的求解
假设投资方案的初期投资额为Ko,每期期末的净收益分别为R1、R2、……、Rn,则回收期即是满足下式的N值。
∑Rj/(1+i)j <Ko≤ ∑Rj/(1+i)j 求得(j=1,2,•••N)
如果R1=R2=•••=Rn=R,则回收期可自下式求得:
Ko(A/P,i,n)=R
如果该式中资本回收因数不用符号表示,而用原始因数表达式表示,则有:
Ko [i (1+i)n]/ [ (1+i)n —1 ] =R
将上式中的n值求出,即可得到回收期为:
n=lg(R/(R—ik0)/ lg(1+i)
2、回收期的运用
投资回收期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从方案投产算起,另一种是从投资开始算起;计算时应予说明。当求出某方案的投资回收期后,应如何判断方案是否可以接受呢?判断的方法有三种:
(1)认为投资回收期越短越好;
(2)投资回收期小于方案的寿命期,即可接受;
(3)投资回收期比国家或企业规定的最大允许回收期短,即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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