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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经济师考试《中级金融》重点归纳:股票发行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09/29 14:35:54 字体:

  中级经济师考试股票的IPO发行

  1.一般的IPO发行方式

  IPO发行方式可分为:询价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混合方式四种

  询价方式,又称累计订单定价方式(掌握):指主承销商通过对拟IPO企业的全面、深入研究,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通过召开路演推介会,征集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建立簿记,绘出需求曲线,然后对发行价格进行修正,最后确定发行价格,承销商自由分配股份并对后市给予支持的新股发行方式。

  竞价方式的显著特征是价格由需求方决定。竞价方式也称拍卖方式。

  混合方式是指多种招股方式同时混合使用。

  “绿鞋期权”(掌握):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有权自主执行炒股计划融资规模15%的配售新股的权力。具体操作:①在绿鞋期权行使期内,若市场股份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根据授权要求发行人按发行价额外配发该次募集总量15%的股票,再由主承销商将其配售给予投资者;②若市场股价低于发行价,则主承销商用超额的15%的资金在市场按市场价购进股票再按发行价配售给投资者。

  2.我国的IPO发行方式

  (1)2005年初开始实现询价与固定价格公开认购相结合的模式

  IPO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采用固定价格公开认购的方式。

  (2)具体步骤

  两次询价:

  第一次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第二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向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数据在P119页,记一下)

  发行价格确定后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发行总量4亿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

  最后按确定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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