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证券发行与承销》第6章习题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0/08/25 10:18:21 字体:

  三、判断题

  1、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2、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中止发行后重新启动发行工作的,不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3、股款收缴结束后,主承销商应当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股票发行结束后的若干天内,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收缴的股款全额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

  4、询价对象为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分别指定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只需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从业登记备案。( )

  5、中小企业板是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其适用的基本制度规范和发行上市标准与现有主板市场有所不同。( )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7、市值配售方式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

  8、在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

  9、证券经营机构采用包销方式,若承销团不能全部售出证券,则承销商在承销期结束时自行购入售后剩余的证券。( )

  10、深圳证券交易所每年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人、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进行评价,评价期间与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期间可以不一致。( )

[上一页]

欢迎进入论坛参与习题答案讨论>>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