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广东会计从业 > 习题练习 > 正文

广东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冲刺单选题四

2013-07-15 10:1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从论坛整理了一些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祝愿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广东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冲刺单选题四

  单选题

  11.以下有关营业税应税行为,正确的是( )。

  A.指无偿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

  B.指无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C.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D.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也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12.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与征税范围有关的正确说法是( )。

  A.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B.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C.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D.纳税人除了主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13.以下有关兼营行为的划分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B.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C.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D.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14.下列( )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A.除铁路运输外,对于其他陆路运输业务以及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业务,纳税人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B.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C.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在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就构成了纳税人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15.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 )税目征收营业税。

  A.销售不动产

  B.转让无形资产

  C.娱乐业

  D.文化体育业

  1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货物期货

  B.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

  C.集邮商品的生产环节

  D.邮政所销售邮票、首日封、邮折

  17.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

  A.视同销售纳税

  B.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C.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D.不纳税

  18.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 )消费税。

  A.受托人代收代缴

  B.不缴纳

  C.从受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

  D.委托方提货时在受托方所在地缴纳

  19.委托加工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等于(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增值税税率)

  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是( )。

  A.本国企业

  B.外国企业

  C.居民企业

  D.非居民企业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案讨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思思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