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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预习第三章(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1/29 14:45:18 字体:

  3.3其他银行业务

  中间业务也叫收费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的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

  中间业务相比于传统业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的自有资金。

  (2)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

  (3)以接受客户委托为前提,为客户办理业务。

  (4)以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得收益。

  (5)种类多、范围广,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

  中间业务发展的基础是中间业务创新。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较多,原创型和再创型创新较少,较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技术含量低。

  3.3.1资金业务

  1.资金业务概述

  (1)资金业务的概念

  资金业务的最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

  (2)业务种类

  资金业务按照业务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短期资金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和衍生品业务。

  (3)资金的投资收益

  资金的投资收益通常包括两个部分:资本利得及现金分配。

  2.短期资金交易

  银行的短期资金交易业务主要是指银行买卖货币市场金融产品的活动。货币市场通常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资金融通的场所。

  (1)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行票据”),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目前,央行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吸收银行部分流动性、回笼基础货币以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主要券种。央行票据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

  中央银行定向票据为中国人民银行向特定的银行发售的央行票据,该银行必须认购。

  (2)短期国债

  短期国债是由中央政府(通常是财政部)发行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

  (3)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简称为“短融”,类似美国的商业票据,甚至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

  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1天。

  (4)回购/逆回购

  回购协议简称为“回购”,指债券(也可以是其他证券,这里以债券为例)的卖方在卖出的同时,承诺在指定时间按协议价格购回这笔债券。类似于一笔以债券作质押的短期贷款。

  (5)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的利率随资金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常作为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6)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在货币市场上进行短期有价证券投资的一种基金。

  3.债券业务

  (1)国债:具有风险低、流动性高、收益率相对较低的特点。投资国债免缴利息税。

  国债按照期限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我国发行的国债主要有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两种,2006年又新推出了电子式国债。

  (2)公司债

  公司债的风险与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

  ①公司债

  ②企业债

  ③金融债

  金融债是指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政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4.外汇业务

  (1)即期外汇交易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4.外汇业务

  (1)即期外汇交易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②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价格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价格为外汇卖出价。

  (2)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后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5.金融衍生品业务

  金融衍生品又称为“衍生金融工具”,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银行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主要目的是风险管理。

  (1)期货

  期货合约是由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交割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标的资产)的标准化协议。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

  (2)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交易双方在一定时期内交换以相同的本金数量为基数的不同利率的利息,如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互换。利率互换又称为利率掉期,是过去较为通用的叫法。

  (3)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通常涉及两种货币,持有不同货币的交易双方兑换各自持有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并约定在未来某日进行一笔反向交易。

  (4)期权

  期权也叫选择权,期权的买方有权在预先规定的未来时间(行权时间)以预先规定的价格(行权价)从另一方买入或向另一方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标的资产,如债券或外汇等)。

  有买入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叫做看涨期权,有卖出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叫做看跌期权。

  3.3.2票据业务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进行的票据发行、交易及其延伸业务。

  2.承兑业务

  票据承兑业务一般归类于信贷业务。

  3.贴现、转贴现业务

  贴现、转贴现业务均属于票据融资业务。

  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以前为获得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已背书方式所进行的票据转让。

  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将其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金融同业而取得资金的行为,是金融机构之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003年6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通了中国票据报价系统,即中国票据网。

  3.3.3支付结算业务

  1.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2.常见的结算方式

  (1)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本票

  银行本票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3)支票

  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

  旅行支票是银行等机构为方便国际旅行者在旅行期间安全携带和支付费用而签发的一种固定面额票据。

  (4)汇款

  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①电汇:特点是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费用高。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额汇款。

  ②票汇

  ③信汇:信汇委托书。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基本不再使用信汇。

  (5)信用证

  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6)托收

  托收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3.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规定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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