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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22日下午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监管机构周二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国会在2010年大范围改变信用卡发行商的行为规则之后,信用卡使用者减少了需支付的罚金,发卡商也很少提高消费者需支付的利率。
美国国会在2009年5月通过了信用卡改革法案,限制发卡商向用户收取的罚款金额,并提高信用卡收费的透明度。该法案在2010年2月22日开始生效。奥巴马政府周二表示将与银行业领导、消费者团体为该法案的实施一周年举行纪念大会。
奥巴马任命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顾问沃伦(Elizabeth Warren)表示,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虽然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信用卡的使用条款,但仍存在一些重大误解。
美国目前的发卡商有美国运通、美国银行、美国第一资本金融公司、摩根大通及花旗集团。沃伦目前正在努力构建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希望更有效地监管信用卡的实施情况。
在周二举行的纪念大会之前,沃伦的消费者保护小组和货币监理署进行了一项调查,以评估新信用卡法案所带来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11月,信用卡使用者所支付的费用由2010年1月时的9.01亿美元降至4.27亿美元。美国政府将这一下降趋势归功于新信用卡法案。该法案要求发卡商明确向用户说明在哪种情况下会被收费,并且美联储公布新规则,限制对持卡人的收费。
调查还表明,因用户透支而收取的透支费已大部分被取消,因为新法案要求发卡商不得收取透支费,除非用户在明知会透支的情况下还要求发卡商同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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