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二)应收票据的审查
审查内容:
1、取得应收票据明细表——验证账账之间、账表之间是否一致
2、监盘库存应收票据
库存应收票据的清点工作与库存现金的监盘工作基本相同,应同时进行。监盘后,应将监盘结果填入“应收票据监盘表”,并与应收票据明细账核对是否相符。对于存放于其他处所的应收票据,如作为抵押、提交银行贴现、交由律师代收的也应查实。
3、函证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确认其真实价值。须得到出票人或称债务人的确认,所以在清点的基础上,应采用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实。
4、审查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
审计人员应将备查簿与应收票据账户核对,检查收到的票据是否及时入账。
5、审查票据贴现
审查内容:
(1)票据贴现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入账
(2)票据贴现的计算是否准确
(3)票据拒付是否及时转账
6、分析评价应收票据可兑现程度
7、审查应收票据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正确性
(三)应交税费的审查
审查内容:
1、取得或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
2、审查纳税范围、计税依据
3、审查增值税
进项税额的审查——购进货物改变使用用途后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等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