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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审计师辅导:审计证据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0/08/27 09:24:05 字体:

  三、审计证据的质量特征

  1.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审计证据反映审计事项客观现实的程度,也可称为证据的可靠性。

  2.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目标之间或与其他审计证据之间的内在联系程度。

  3.充分性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要足以证明审计事项的真相以及支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4.合法性

  四、审计证据的决策

  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整理与分析构成了审计证据决策的全过程。需指出的是,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与整理、分析并不是互不相关的独立环节,相反,它们时常交叉进行。

  (一)审计证据的收集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监盘、观察、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第六章)

  (二)审计证据的鉴定(判断是否符合证据的特征)

  审计人员需要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进一步取证。

  1.鉴定证据的客观性(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一般来讲,受个人支配程度越小,被篡改和伪造的机会越少,证据就越可靠。因此,通常情况下:

  从被审计单位外部取得的证据比从被审计单位内部取得的证据更可靠,已获外部独立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比未获独立第三者确认的内部证据可靠;

  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时生成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生成的内部证据更可靠;

  审计人员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即亲历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制、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直接产生于经济活动的业务凭证比经过加工汇总编制的资料更可靠;

  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较具可靠性。如果通过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相互矛盾,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审计人员需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2.鉴定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人员应利用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审计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审计结论。例如,对存货的监盘结果只能证明存货是否存在,是否毁损、短缺,却不能证明存货的计价是否正确和所有权的归属。

  (三)审计证据的整理分析

  审计人员还必须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审计证据整理分析的方法有:

  1.分类

  分类是指将审计人员收集到的个别审计证据按其证明力的强弱,或按与审计目标的关系是否直接,或按反映问题的性质加以归类。

  2.计算

  计算是指按一定的方法对数据方面的审计证据加以计算,并从计算中得到新的证据。

  3.比较

  比较是指将各种审计证据加以比较,从中分析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特征及其变动趋势,或是将审计证据与审计目标加以比较,判断审计证据是否符合需要。

  4.小结

  小结是指审计人员在对审计证据分类、计算、比较的基础上总结出局部的审计结论。

  5.综合

  综合是指对各类审计证据及其所形成的局部的审计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

  (四)影响审计证据决策的因素

  审计人员应围绕审计目标决定收集和筛选哪些审计证据。一般说来,影响审计证据决策的因素如下:

  1.风险因素

  在综合审计证据时,要充分考虑此类证据体系的完整性。

  2.成本效益因素

  但审计人员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3.重要性因素

  一般来说,证明同样性质的问题,金额大的审计证据比金额小的审计证据更重要。而证明不同性质问题的证据相比较,证明违反财经法纪的证据比证明会计核算差错的证据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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