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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2010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到,请通过的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需带证件: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继续教育证(原件)
4、三张一寸照片
5、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0427-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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