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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科目《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第三部分 企业财务会计
第六章 非流动负债
第三节 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
一、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款、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一)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
1.融资租赁的划分标准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时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原则
关注:
(1)最低租赁付款额
最低租赁付款额——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由于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同,其构成内容也不相同。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最低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
②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租赁资产余值;
③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
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有优惠购买选择权,则最低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
②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在任何情况下,最低租赁付款额都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2)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3)或有租金----财务费用
或有租金——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4)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融资租赁 | 处理原则 |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 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
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在租赁期内各个会计期间进行摊销并确认为融资费用,摊销的方法采用实际利率法 |
融资租入的资产 | 采用与自有资产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
(二)应付分期付款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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