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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四章 筹资决策管理
知识点三、混合性筹资
(一)可转换债券
1.定义:在发行当时签订的契约中明文规定附有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票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2.发行条件:股东大会决议方可发行。
3.转换价格:如果转股价分时段设置,一般越向后推迟,转换价格越高,转股越少
4.优点:
(1)有利于降低资本成本。可转换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普通债券。
(2)由于可转换债券选择权本身具有其吸引力(即对未来投资收益期望较高),从而发行公司可按高于同类普通债券的价格卖出,可以取得高额筹资。
(3)有利于调整资本结构。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筹资和股权筹资的双重属性。
(4)债券转股权后,减轻和消除了公司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和债务风险,减少了现金流出量。
(5)增加对公司股价上升的信心。
5.缺点:
(1)能否实现转换对公司是一种考验,一旦转换不成或部分转换,公司将要付出较高代价赎回;
(2)如果公司股价长期达不到转换条件,将会对公司的资本结构造成较大的影响。
(二)认股权证
1.概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预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的权利。可单独发行,也可依附于债券、优先股、普通股或短期票据发行。——风险大
2.理论价值=P*N-E,实际价格高于理论价值。
3.作用:
(1)发行认股权证可以为公司筹集额外的现金。无论认股权证是单独发行,还是附带发行,都可以按一定价格出售,并且不用支付利息、股息,也不必按期偿还,从而为公司筹集一笔额外的资金。
(2)认股权证可以促进其他筹资方式的运用。如单独发行的认股权证有利于未来发售股票,依附于债券的认股权证,可促进债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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