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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五章 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
知识点十四、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查(P338)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P338)
1.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目标
(1)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存在;
(2)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损益的记录是否完整;
(4)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
(5)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6)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披露是否恰当。
2.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的实质性程序(P338)
关注:
(1)监盘库存交易性金融资产
(2)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函询证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量以及是否存在变现限制,并记录函证过程。取得回函时应检查相关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审计(P339)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审计目标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审计的实质性程序(P339)
关注:
(1)检查库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函询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量,并记录函证过程。取得回函时应检查相关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审计(P340)
1.持有至到期投资审计目标
2.持有至到期投资审计的实质性程序(P341)
关注:
(1)检查库存持有至到期投资
(2)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函询证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数量,并记录函证过程。取得回函时应检查相关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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