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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七章 财务报告审计
知识点三、财务报告审计目标(P362)
1.证实报表内容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所有财务报表的基本原则,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报表信息可靠,才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动等。
对报表真实性审查主要体现于:证实企业所拥有资产、所承担债务的真实性,证实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
2.确认报表编制方法的合规性
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以及编制方法均由会计准则加以确定。企业财会部门应根据相关性、重要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对重要的但在报表规定项目内容中不能容纳的会计信息,则要在相关项目或附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确认报表编制方法的一贯性
一贯性是指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在会计计量、填报方法上,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一经采用的会计方法不得任意改变。当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变更会计方法成为必需和合理时,应及时变更并在报表说明中说明改变的原因及改变后的影响。
4.揭示现金收支变化趋势,为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提供依据
现金的收入金额和支出金额是与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相联系的,从这些联系出发,可以分析现金收支的变化趋势,以及现金收支规模和业务经营规模的比例关系,从而发现收支金额异常或与业务活动规模不相适应的现金收支项目,并以此作为进一步审计的重点。
5.证实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正确性
拥有子公司的企业都必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是否拥有控制权作为确定该单位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
我国主要运用修订的母公司理论进行报表合并。审计人员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对被审单位运用合并理论的合规性和一贯性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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