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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知识点三、业务循环中的内部控制
控制活动要素——业务授权控制,职责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实物控制,独立检查
1.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P225)
按各业务环节进行明确分工,处理客户订单、调查信用、批准信用、发送商品、结算开单、办理销售退回与折让、收取货款、会计记录和核对账目等工作,要分别由不同的职能部门与人员负责,相互制约,避免发生舞弊行为。
职责分工:
(1)批准赊销信用与销售相互独立,防止销售部门为增加业绩而放宽信用标准,导致企业信用风险增大;
(2)批准赊销信用与发货开票相互独立,防止向不符合信用标准的客户进行赊销,增加坏账风险;
(3)发送货物与开票相互独立,防止发货未经批准,销售业务没有被记录或商品被盗窃;
(4)发送货物与记账相互独立,防止商品被盗窃并通过篡改记录加以掩饰;
(5)收取货款与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记录相互独立,防止客户所付款项被贪污并篡改加以掩饰;
(6)批准销售退回与折让业务和记账业务相互独立,防止收到的货款被贪污;
(7)批准坏账与收款业务、记账业务相互独立,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坏账被批准,收到的款项被贪污;
(8)编制和寄送客户对账单与收款业务、记账业务相互独立,以检查销售收款业务中的错弊;
(9)执行内部检查与业务办理、记录相互独立,保证内部检查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等。
2.信息传递程序控制
控制包括:授权程序、文件和记录的使用、独立检查。
(1)授权程序
向客户提供信用前要进行调查并经授权批准,以控制信用风险;
发送货物只有在授权批准后才能进行,以防止向虚构的客户发货;
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退货和折让要经过授权批准,以防止销售价格、退货和折让背离企业经营管理政策;
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批准应收票据承兑、违约票据冲销。
(2)文件和记录的使用
关键性的销货单、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等都应事前按顺序编号使用,以防止遗漏开票或记录销售业务,防止重复开票或记账。
收到订货单之后,立即编制一式几联的销货单,分别用于批准赊销、批准发货、记录发货数量、向客户开具发票账单;定期编制并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对每个客户建立应收账款明细账。
以应收票据结算时,需设置登记簿详细记录票据种类、编号、出票人、票面金额、利率、到期日等情况。
(3)独立检查
由内部审计师或其他独立人员检查销货单、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确保其一致性和正确性;
核对汇款通知单、收款单和存款单等,保证每笔收到的货款都进行了登记;
检查已批准的销售业务是否编制了销货单;
定期检查销售日记账和总账、应收账款明细账和总账、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账的一致性。
3. 实物控制
一方面,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近存货,货物的发出必须有经批准的销货单;对于退货也要加强实物控制,由收货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和入库单。
另一方面,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近各种记录和文件,防止伪造和篡改记录。
赊销方式下,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还包括应收票据,要加强对应收票据的实物控制,保管票据及经管现金与一般会计记录职责要分离。
4. 定期寄出对账单
由出纳、销售及应收账款记录以外的人员按月向客户寄发对账单,督促客户履行合约。
注意现金收取环节的控制,防止现金在记录之前或之后被贪污或挪用。
在分期收款方式下,企业也要严格调查客户的信用,经过主管人员批准后才能进行销售;对每一笔分期收款销售业务进行连续记录,密切关注各期货款的收回情况;对逾期未收到的货款积极催收;单独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对发出的商品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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