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会计资讯

会计移动班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财政部颁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2005-02-26 08:04 来源: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近日财政部以财政部部长令形式正式颁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05年第24号令),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和监督做出了相关修订。
  
  文件对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文件规定“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5名以上的股东;(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且对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以及设立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文件对财政部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做出了相关规定。文件规定“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1)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3)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4)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另外文件还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详细处罚规定。
  
  本文件自05年3月1日起执行。
正保会计网校名师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
 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会计基础知识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
 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 ACCA考试指南动态政策 试题复习

听过来人谈会计面试的九大经验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中级会计职称妈妈级考生经验分享

中级通过考生经验分享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大学生职业规划移动学习完整体系
网校活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