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对进口钢铁产品征收保护性关税。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11月19日发布第48号公告,决定自2002年11月20日起对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彩涂板、无取向硅电钢、冷轧不锈薄板(带)等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这些加征的进口关税原定征收期为3年。
公告称,鉴于当前钢铁贸易形势的发展,商务部决定自2003年12月26日起,停止对上述进口钢铁产品征收保护性关税。
商务部是在美国总统布什本月早些时候宣布取消已经实行长达20个月的进口保护性钢铁进口关税后作出上述决定的。
中国取消对钢铁征收保护性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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