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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税局:煤炭资源税每吨由0.5元提至2.5元

2006-01-12 00:00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从湖南省地税局获悉,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湖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吨0.5元提高至2.5元。税务专家表示,此举将有利于保护煤炭资源,规范并壮大煤炭产业,培植大煤炭企业集团,提高资源税税收收入。

  今年是我国资源性价格重点改革年,继天然气调价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上调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省区煤炭资源税。

  此前,我国已有12个省市大幅调整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如:河南已提高到4元/吨,山东3.6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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