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 会搜:

我国将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 申报期限将延至15天

2008-12-10 8:43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9日表示,与现行增值税条例相比,此次增值税条例修订主要包括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等。

  郑建新说,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同时将抓紧开展增值税立法工作。

  同时,郑建新介绍说,营业税条例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纳税地点、删除转贷业务差额征税、与增值税衔接等四个方面。

责任编辑:鬼谷子
相关热词: 增值税 转型 申报期限
转发分享: | 更多
  • 2010-11-22·AICPA交流会(11.28上海)
  • 2010-11-17·2011会计职称备考启程
  • 2010-11-17·车船税新政:喜还是忧
  • 2010-11-15·求职最有用的金牌证书
  • 2010-11-11·AICPA交流会(11.20北京)
  • 2010-11-6·AICPA交流会(11.21上海)
  • 2010-10-29·AICPA交流会(11.7上海)
  • 2010-10-25·AICPA交流会(10.30北京)
  • 2010-10-25·AICPA交流会(10.31上海)
  • 2010-10-18·AICPA交流会(10.24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