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四步走”推进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
一是设立了机构。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增列了市民政局为副组长,市民政局迅速成立了社会团体治理“小金库”工作组,由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一位副主任为副组长,并安排了二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初步建立了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业务主管单位具体指导,社会团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九江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民间组织分管领导和业务股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动员部署工作,侧重从政策法规、操作程序、工作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培训。与此同时,还将市里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填表说明、表格式样等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给市属社会团体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发送短信,提示提醒提要求,为有序开展治理工作,方便各地、各部门、各社会团体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了普查。为全面掌握了解各类社会团体基本情况,突出治理重点,今年各级民政部门将“小金库”治理纳入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对全市所有社会团体,重点检查银行开户、会费收取、财政资助、收费许可、财务状况等事项,明确要求接受财政资助和社会捐赠5万元或会费收取8万元以上的市属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目前,全市899个社会团体仍在年检之中。其中,192个市属社会团体,已经年检146个,收到社会团体审计报告书17份,初步确定有财政资助的社会团体10个,已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社会团体8个,接受社会捐赠的社团2个。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对经济状较差的社会团体进行规范自律教育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是强化了督导。由于市绝大部分社会团体财务现状较差,除了极少数社会团体得到少量的财政资助外,60%以上的社会团体没有收取会费,即使收有会费,相当多的社团现有经费也难以支撑工作的正常运转,经济上目前设立“小金库”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很多社会团体,尤其是县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对“小金库”治理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对此,本着“分级管理、对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民政局主动加强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市属社会团体经常上门和电话督导。同时结合民政其他工作,多次到县了解情况,实地指导,坚决要求所有社会团体及其业务主管单位不走样地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四是加强了衔接。重点抓好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衔接和配合,确保所有社团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自纠及表格统计工作,对社团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给予上门指导。同时加强请示报告,妥善处理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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