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拨付“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50万元
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老军人,是党在农村的基石,是农村工作中的骨干,为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农村改革,带领群众致富,加快农村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提高“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疆乌苏市下达提高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资金50万元,确保每名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老军人月生活补助不低于220元,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安享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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