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发改委及时启动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凉山州政府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凉山州发改委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7月5日下午召开委办公会,就全州发改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一是建立凉山州发改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机构。根据凉山州发改委委党组的决定成立凉山州发改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州发改委李军主任任组长,赵玉聪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分管副主任和党组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本委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并协调委内各科室完成各项清查工作任务。委内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完成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清查任务。
二是确定清查范围,落实清查任务。州发改委是这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点部门,综合科、投资科、农经科、交能科、社事科、政策法规科、攀西办、以工代赈办要对2007年至2009年各科室负责的各项强农惠农项目,按照项目计划申报、审批(审核、备案)、下达(转下达)计划、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进行逐项清查,并完成科室清查报告,委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汇集各业务科室的清查材料形成本委清查报告经委清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州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清查办公室及各科室还要负责对各县市发改局的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并按照州级清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宁南县的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是制定本系统清查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凉山州发改委根据州级清查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制定了本系统五个阶段的清查任务:7月10日前成立本系统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报州级清查领导小组;8月10前对专项清查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填写好相应表格进行报送州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底前完成对县发改系统的专项清理工作和对联系县的指导、督促检查;9月接受中央和省检查组的检查;10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清查工作总结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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