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县加强特扶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实行责任联签制度。特扶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分别实行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签责任制,报账凭证须经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财政局复核,报分管副县长会签、县长审批后才能拨付。
二是实行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根据特扶项目类别,按照特扶项目资金数额1-3%的比例另行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给实施单位,并单独安排一定资金给相关部门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特扶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实行严格问责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截留、侵占、挪用、挤占套取特别扶持资金。违反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并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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