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昌宁县六措并举促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
一是抓体制,强化组织保障。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工作制度,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领导主抓、部门负责,严格督查、考核奖惩”的体制机制。
二是抓规划,统领农发项目建设。立足县情、乡情和民情,坚持“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主线、以优势农产品产区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科学编制了《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2009年-2020年中低产田地规划》、《昌宁县“十二五”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昌宁县2012-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规划》,并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三是抓宣传,营造项目建设氛围。在项目区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项目区群众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理解、支持和配合项目建设。
四是抓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全面推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制定了《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无偿资金报账程序》,对县级财政报账的主要方式、操作流程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抓好落实。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向项目区群众公示项目和资金、工程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水泥砂浆配合比和项目建设工期,并设立共产党员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岗,聘请项目区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项目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协助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监督项目工程质量。
五是抓科技,激发项目活力。加大科技推广力度,通过实施优质稻良种繁育、优质稻示范推广等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项目,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率和普及率。同时,充分发挥县、乡农广校、职业技术学校等资源优势,在项目区实施农业劳动技术培训工程,为群众提供对口的短期培训、专业培训,提高当地群众运用先进科技的能力。
六是抓产业,提升项目建设效益。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组一特”的发展思路,在项目区大力发展粮、蔗、茶、蚕桑等产业,积极培育甘蔗、茶叶、蚕桑等专业村、组。
“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业产业化发展逐步走上了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道路,项目区新增粮食757万公斤、肉类80万公斤、蔬菜20万公斤、干茶30万公斤、蚕茧10万公斤,新增农业总产值7079万元,农民纯收入年均增加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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