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县圆满完成财政收入“双过半”任务
上半年,黑龙江林口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五次全委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截止6月末,全县全口径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6.9%;公共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1%,增幅均列全市第一名,收入总量、增量、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圆满地实现了时间过半,收入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2010年全年水平,我县财政在收支形势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围绕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沉着应对,克难攻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收入征管措施成效明显。一是与国地税密切配合,加大了对重点税源的征管力度。对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排查,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确保了重点企业税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大了对契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管力度。对全县应税土地面积进行调查核准,清查土地使用税,将全年应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上半年集中入库;对全县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截至六月末已将清算税金全部入库。三是加大对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力度。加强对振西工业园区、龙虎山水电站等项目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二)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财政调控监管作用显著。一是加强国有资本、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查处预算部门以资产置换方式堵塞国有资产处置环节收入漏洞。二是加强财政票据电子化监管力度。健全“以票治费、以票控收、以票促收”的财政票据管理机制,以财政票据监管为龙头加大对行政性收费的征管力度。三是加大对罚没收入管理力度。加强对公、检、法、司罚没收入的监管,确保罚没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及时缴库。
(三)加大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夯实财政持续增收基础。一是加大了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投入资金扶持龙虎山水电站、丰源轻质碳酸钙搬迁补偿、利通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粮油仓储建设等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用于花岗岩监测站建设及费用。三是加大我县融资平台建设进度。加大项目建设投入,拉动经济增长,提高财税贡献力,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铭英电子、万通经贸、鸿盛城投公司、金瑞米业申请贷款,提高企业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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