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安市全面启动农民入住新区经补偿后原房屋回收工作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和谐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我市先后出台了《北安市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相关政策》、《北安市农民入住新区经补偿后原房屋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为了使农民入住新区经国家补偿后的原房屋和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些房屋的使用效益,国资办积极与各个乡镇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基本掌握了农民入住新型社区抵顶房屋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截止目前,两个小区一期共入住1500余户。目前北安市财政局工作小组将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上报情况进行逐村逐屯逐户核对,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收回的房屋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归档,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这些经补偿后的原房屋依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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