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通城县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蔡琦为组长,副县长李军平、县政府党组成员胡仁其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综改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财政局、综改办、减负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了《通城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年度实施方案》、《通城县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联席会议等制度。
二是项目库建设到位。我县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了186个村(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了3-5年中长期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后各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同时项目库中我县按照省农村综改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整合国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的整体合力。
三是宣传培训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申报、审核、立项、审批等环节,组织学习,宣传培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不断规范。全县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1240余次,举办培训班30余期,办宣传栏158个,出动宣传车60多辆,挂横幅300多条,形成了“电视有影、宣传有栏,广播有声”的工作格局,真正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皆知。
四是项目落实到位。我县将村内小型水利、道路、桥涵、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农村燃气管线、新能源、村内活动场所和其他公共设施等九大类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明确人平15元、劳平10个工的筹资筹劳标准,并严格按照“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初审、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七大程序进行。自2010年我们争取到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政策以来,2010年全县实施了96个项目,争取到省级奖补资金460万元;2011年全县实施了116个项目,争取到省级奖补资金579万元;2012年全县实现了全覆盖,实施了186个项目,争取到省级奖补资金1318万元。全县总投资5213万元,其中:村民筹资筹劳总额2441万元,财政奖补资金2027万元,整合资金446万元,村集体投入166万元,社会捐赠赞助资金122万元,其他投入11万元。共硬化道路45公里,其他路面35公里;兴修村内水渠78千米,塘堰水窖5处、24.5万立方米,排灌站3座,机电井1眼,安全饮水管线21千米,其他小型水利设施68个;修建桥(涵)19座;修建垃圾收集点681个、600立方米;安装村内路灯1129盏,村内绿化植树5万株;修建村内公共活动场所400平方米。三年来,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626万元,实施项目398个,40万人受益。
五是配套措施到位。第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遵循“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逐步推进,统筹规划;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第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主要是审核验收、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和资金监管制度,并及时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将数据上传。第三,建立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管护经费。
六是项目验收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项目审查监督及验收工作专班对全县“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乡村干部座谈和暗访村民等多种方式,检查项目质量、工程进度和实施情况,有效推进了全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年底,县综改办组织财政、减负办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过程中村干部、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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