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县启动2013年度贫困大学新生救助工作
秋季入学之际,为了让湖北阳新县低保困难家庭和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子女都能顺利进入大学校门,今年我县继续开展贫困大学新生临时救助工作。
为此,县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2013年度大学新生实施临时救助的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救助对象是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或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子女,参加2013年高考被全日制高等院校统招录取的本科学生。
今年的救助标准:阳新县文理科高考第一名(阳新籍)的救助4000元;被第一批本科高等院校统招录取的救助3000元;被第二及第三批本科高等院校统招录取的救助2000元。
据悉,目前全县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入学学生已统计出187人,他们将按属地原则向镇(区)民政办提出申请,经入户调查、公示后,无异议的救助对象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经县财政局复核后,将救助金拨付县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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