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条件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凡符合《黑龙江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黑人发[2003]48号)规定条件或行政机关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并专职从事统计工作15年以上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统计考试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试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其余人员发成绩单。我省将参照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划定省内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成绩在省内当年有效。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内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三、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6月24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后,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 本次考试每个考生收费45元。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4日。
哈尔滨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本次考试每个考生收费45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10月12日-10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每本5元,征订工作由省统计局教育中心负责,联系人:孙丽范,周录;联系电话:0451-8262331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全国统计考试办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考生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三)全国统计考试办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