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申办初始登记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分90分以上;全国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分60分以上与《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分90分以上者为考试合格。
考试成绩可在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gsgczj.com.cn)上查询。
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5号)的有关规定,申办《甘肃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登记证书》及相应印章。现对申办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初始登记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始登记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登陆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sgczj.com.cn),认真填报初始登记的有关信息,并于2011年3月1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初审。
2、申请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始登记申请表》(网上申报后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业绩(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二、省(部)属、省直管企业(单位)人员应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登记并初审;其它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登记并初审。
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中的合格名单,审查初始登记人员网上填写内容和所携带初始登记材料的准确性,审查同意后在网上签注意见,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始登记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于2011年3月31日前统一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一:2010年甘肃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444人)
附件二:2010年甘肃省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2228人)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公布2010年度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申办初始登记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分90分以上;全国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分60分以上与《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分90分以上者为考试合格。
考试成绩可在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gsgczj.com.cn)上查询。
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5号)的有关规定,申办《甘肃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登记证书》及相应印章。现对申办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初始登记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始登记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登陆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sgczj.com.cn),认真填报初始登记的有关信息,并于2011年3月1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初审。
2、申请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始登记申请表》(网上申报后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业绩(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二、省(部)属、省直管企业(单位)人员应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登记并初审;其它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登记并初审。
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中的合格名单,审查初始登记人员网上填写内容和所携带初始登记材料的准确性,审查同意后在网上签注意见,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始登记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于2011年3月31日前统一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一:2010年甘肃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444人)
附件二:2010年甘肃省全国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2228人)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