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2日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3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律(客观题)》、《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仍按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条件略。
(三)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帮助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四)考试前两周内到考试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其他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六、其它
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由造价站书店负责。地址: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大厅内;电话:2318625、2882765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唐山市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2日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3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律(客观题)》、《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仍按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条件略。
(三)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帮助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四)考试前两周内到考试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其他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六、其它
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由造价站书店负责。地址: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大厅内;电话:2318625、2882765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