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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精华(2013.06.17)

2013-06-17 17:34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相关问题

问题:我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核定的是最低三万元的收入,也就是交900元的增值税,但如果我公司本月就没有销售的话,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解答:理论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没有收入不会产生增值税额,实务中,税务局核定征收产生的税款应该是冲减收入,如果没有收入,计入营业务支出是可以的,企业承担的税款应该计入损益。

2.原材料暂估入账应如何处理

问题:本月购进原料,已付款,但税务局通知推迟抵扣,此货物当月投入生产。会计人员做账如下:

借:原材料(暂估):20000

贷:库存现金20000

下月收到单据时,如何处理?

解答:原材料入账时:

借:原材料20000/1.17(根据发票金额对原材料入账)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20000/1.17×0.17

贷:库存现金20000

进项税认证后,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纳税实务咨询】

开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而在纳税申报时税局还要求填写《代开专用发票抵扣清单》,如果不填写不让申报,税局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2005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其认证、申报抵扣期限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按照现行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内容进行“一窗式”比对。

【论坛精华】

饭后8个禁忌

1.立即吸烟:危害比平时大10倍;

2.立即饮茶:降低食物营养价值;

3.立即洗澡:减弱胃肠消化功能,先休息1-2小时;

4.立即开车:易发生事故;

5.急于睡觉:不利消化易发胖;

6.急于运动:损害心脏引起腹痛;

7.立即吃水果:导致消化功能紊乱;

8.急于松裤带:使腹腔内压下降,引起胃下垂及疾病。

【休闲娱乐】

笑话

从前有个地主,专门挑选了一个爱占小便宜的当跑腿,果真替他刮了不少钱。

有一天,地主大少爷掉到井里淹死了。地主只好叫跑腿的去买棺材。跑腿的趁棺材铺老板不注意,在大棺材里藏了一口小棺材运回来。

地主一见,气得大骂:“弄两口棺材干啥用?”

跑腿的忙说:“有用,有用!大的装大少爷,小的以后好装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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