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初级会计实务)
一、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记入“其他业务成本”或“销售费用”科目。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加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1)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反应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生产领用包装物
(例题-业务题)甲公司对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某月生产产品领用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97000
材料成本差异3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100000
2.随同商品出售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按其计划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题-业务题)甲公司某月销售商品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48500
材料成本差异15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50000
(例题-业务题)甲公司某月销售商品领用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80000元,销售收入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包装物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结转所售单独计价包装物的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824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80000
材料成本差异2400
二、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适用的低值易耗品。
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例题-业务题)甲公司的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专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00元,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该专用工具的估计使用次数为2次。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领用专用工具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10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100000
(2)第一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5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50000
(3)第二次领用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5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50000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10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100000
【疑难问题解答】
什么是背书?如何背书?举例说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经济法基础)
解答:背书,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单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比如票据由A背书给B,A是背书人,B是被背书人,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易错易混辨析】
所有税金都必须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吗?企业缴纳的哪些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缴纳的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税金有四种: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
【历年考题剖析】
1.赵某所持贷记卡透支余额为1万元,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其首月最低还款额不低于( )元。(经济法基础-单选题-2012年)
A.1000
B.1500
C.2000
D.25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贷记卡。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点评: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透支额不一次还清,首月还的时候最少不能低于透支金额的10%,未还的部分是要收利息的。比如贷记卡刷卡消费,当月透支了1万元,到了还款的日期,最少要还1×10%=0.1万元。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当事人中,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是(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2012年)
A.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B.票据上最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C.票据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D.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答案:A
解析: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第一记载人,是该次背书的背书人。
点评:本题考核票据背书。粘单是为弥补票据本身不能满足记载事项的需要而粘附于票据上的纸张。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付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该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第一记载人是指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例如:丙接受转让来的票据,是票据的持票人,当丙背书转让票据时,发现票据的背面已经没有记载背书的余地了,这时,丙就应该使用粘单,而且丙是该粘单的第一记载人,并且丙在使用粘单时,必须在是票据凭证与粘单的粘接处签单(即通常所说的盖骑缝章)。
【答疑精华】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联系和区别(初级会计实务)
联系:
(1)都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
(2)都不是仅指当期的变动数额,而都是历年累积的数额。
(3)可以相互转化。
区别:
盈余公积:
(1)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一定百分比提取的,属于已分配利润。
(2)只能按照规定使用(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生产经营)。
(3)提取和使用都有严格的比例要求。(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等)。
未分配利润:
(1)经过分配后剩余的尚未分配的利润。
(2)未指定用途,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
(3)不存在提取的问题,使用也无任何比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