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的确定(经济法基础)
《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项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如何界定“每次”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从事设计、安装、装潢、制图、化验、测试等劳务,往往是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一次劳务后取得收入,因此,属于只有一次性的收入,应以每次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例如,某歌手与一卡拉OK厅签约,在2007年1年内每天到卡拉OK厅演唱一次,每次演出后付酬50元。在计算其劳务报酬所得时,应视为同一事项的连续性收入,以其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又可细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个纳税义务人,可能不仅拥有一项特许权利,每一项特许权的使用权也可能不止一次地向他人提供。因此,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次”的界定,明确为每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疑难问题解答】
停工损失的相关处理(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中应由本期产品成本负担停工损失,反映在制造费用中,最终转入生产成本。但对于有些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涉及到停工损失,需要追查停工原因。损失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停工损失费用
借:停工损失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2)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负担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停工损失
(3)结转停工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属于自然灾害部分)
基本生产成本(本月产品负担的部分)
贷:停工损失
【易错易混辨析】
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经济法基础)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例如:2005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A企业在2006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诉讼时效从2006年4月1日开始计算,到2008年4月1日结束。
2006年5月10日银行B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那么2006年5月10日银行B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的行为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2006年5月10日开始计算,到2008年5月10日结束。
如果是在2008年1月1日(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止事由持续1个月,则在1个月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即顺延1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就截止2008年5月1日。
【历年考题剖析】
某企业产品入库后发生可修复废品一批,生产成本14万元,返修过程中发生材料费1万元、人工费用2万元、制造费用3万元,废品残料作价0.5万元已回收入库。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为( )万元。(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12年)
A.5.5
B.14
C.19.5
D.2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废品损失。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即在返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费用要计入到“废品损失”科目,同时收回的残料价值以及应收的赔款要从“废品损失”科目转入到“原材料”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冲减废品损失,故此时的废品损失净额是1+2+3-0.5=5.5(万元)。故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