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1.外币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的处理(中级会计实务)
(1)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应以当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该项目因当日即期汇率不同于初始入账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汇兑差额=(外币账户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汇率-(人民币账户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2)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汇兑差额=外币债权债务账户余额-结算时采用的货币×结算日汇率
2.常见的会计估计事项(中级会计实务)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2)公允价值的确定。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确定。
(4)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残值、摊销方法的确定。
(5)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6)预计负债金额的确定。
(7)收入金额的确定。
(8)完工进度的确定。
【疑难问题解答】
要约的构成要件(经济法)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由未来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提出,但是,提出人必须是特定的,也即必须是在客观上能够确定的,以便相对人能够对之进行承诺。
(2)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如具体的企业、公司或个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如社会公众,许多服务性行业大多以非特定的社会公众作为要约的相对人。超市里明码标价的商品就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
(3)要约必须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向相对人提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否则不应视为要约,而只能认为是要约邀请。
(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所谓内容确定,是指要约应包括使合同成立的主要内容。要约的目的在于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其作用在于让相对人承诺,而相对人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这要求要约必须具有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否则,相对人无法予以承诺。
(5)要约必须含有该要约一经被接受,要约人即受其约束的旨意,也就是说,要约人必须向相对人表明,其要约一旦被相对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个有效的要约均应包括以上五种条件,否则,不是要约。
【易错易混辨析】
财务分析局限性中的资料来源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财务管理)
财务分析对于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绩,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经营能力,帮助制定经济决策,有着显著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财务分析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分析中,应注意这些局限性的影响,以保证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1)报表数据的时效性问题
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均是企业过去经济活动的结果和总结,用于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只有参考价值,并非绝对合理。
(2)报表数据的真实性问题
在企业形成其财务报表之前,信息提供者往往对信息使用者所关注的财务状况以及对信息的偏好进行仔细分析与研究,并尽力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的期望。其结果极有可能使信息使用者所看到的报表信息与企业实际状况相距甚远,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3)报表数据的可靠性问题
财务报表虽然是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但不一定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客观实际。例如:报表数据未按照通货膨胀进行调整;某些资产以成本计价,并不代表其现在真实价值;许多支出在记账时存在灵活性,既可以作为当期费用,也可以作为资本项目在以后年度摊销;很多资产以估计值入账,但未必客观;偶然事件可能歪曲本期的损益,不能反映盈利的正常水平。
(4)报表数据的可比性问题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同的企业或同一个企业的不同时期都可以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使得报表上的数据在企业不同时期和不同企业之间的对比在很多时候失去意义。
(5)报表数据的完整性问题
由于报表本身的原因,其提供的数据是有限的。对报表使用者来说,可能不少需要的信息,在报表或附注中根本找不到。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经济法-单选题-2012年)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的定义。根据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点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答疑精华】
其他综合收益具体是指什么?(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也可以认为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内容: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包括: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2)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4)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5)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6)套期保值(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7)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并非当期所有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的项目,都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内容,比如:
(1)股份支付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不能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2)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不能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另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不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范畴。
还需要注意,外币报表折算时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也属于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