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融资租赁(财务管理)
(1)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
①直接租赁:主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
②售后回租:主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
③杠杆租赁:主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出租人又是借款人,既收取租金又偿付债务。
(2)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
A.租金的构成
①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②利息;③租赁手续费(业务费用、必要的利润)
B.租金的支付方式
①按支付间隔期长短分: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等方式
②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先付租金、后付租金
③按每次支付额分:等额支付租金、不等额支付租金
C.租金的计算(按等额年金法)
①租金在期末支付
租金=[设备原价-残值×(P/F,i,n)]/(P/A,i,n)
②租金在期初支付
租金=[设备原价-残值×(P/F,i,n)]/[(P/A,i,n-1)+1]
(3)融资租赁的筹资特点
无需大量资金就能迅速获得资产;财务风险小,财务优势明显;筹资的限制条件较少;能延长资金融通的期限;资本成本负担较高。
【疑难问题解答】
1.债务重组中如果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处理?(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1)债务人: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2)债权人: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用来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用来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
2.关于融资租赁中未确认融资费的分摊问题?(中级会计实务)
解答: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①分摊方法—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每期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付本金的期初余额×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②分摊率的确定——可归纳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如果租赁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的—分摊率为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租赁资产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即:分摊率=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时的折现率
③支付租金和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等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易错易混辨析】
附条件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法律行为(经济法)
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即作为条件的事实出现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种法律行为称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比如:某大学与某公司订立一项技术开发合同,双方约定,该合同是否生效,以该市是否对该科研项目立项并拨款为准。此种情形,双方已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了协议,但是合同能够生效与否,取决于“拨款”事实是否发生。所以,“拨款”这一条件,就成为限制合同效力发生或不发生的根据。
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例如,约定有租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届满,租赁合同即丧失法律效力。
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相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能够直接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但期限和条件的性质和特征完全不同:
(1)作为条件的事实,是以其发生或不发生而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限制作用,所以,只要有发生可能的合法事实都可以作为条件。但期限却纯粹是以一定时间或期间的到来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起限制作用,所以,只有时间或能够表现时间因素的事实才能作为期限;
(2)作为条件的事实,其发生仅仅具有可能性,但期限的到来却具有必然性。因此,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效力能否发生或能否依条件而消灭,仅仅具有可能性;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其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是必然的。
【历年考题剖析】
在确定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时,应当区别正常中断和非正常中断,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正常中断的有( )。(中级会计实务-多选题-2011年)
A.质量纠纷导致的中断
B.安全事故导致的中断
C.劳动纠纷导致的中断
D.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的中断
答案:ABCD
解析:质量纠纷是意外事项,并不是建造该工程所必须经历的活动,所以属于非正产中断;而质量或安全检查则属于建造该工程必不可少的环节,属于正常中断。
【备考提示】
使用内插法时,长差和短差的确定(财务管理)
如果您不会确定长差和短差是没有关系的,记住,只要保持等式两边对应即可:
(1)“内插法”的原理是根据等比关系建立一个方程,然后解方程计算得出所要求的数据。
例如:假设与A1对应的数据是B1,与A2对应的数据是B2,A介于A1和A2之间,已知与A对应的数据是B,则可以根据(A1-A)/(A1-A2)=(B1-B)/(B1-B2)计算得出A的数值。
(2)仔细观察一下这个方程会看出一个特点,即相对应的数据在等式两方的位置相同。例如:A1位于等式左方表达式的分子和分母的左侧,与其对应的数字B1位于等式右方的表达式的分子和分母的左侧。
(3)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对A1和A2的数值进行交换,则必须同时对B1和B2的数值也进行交换,否则,计算得出的结果一定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