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中级会计实务)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抵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根据相关规定,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2)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抵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债权人应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符合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此处指的是应收债权)终止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①以存货抵偿债务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等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应交税费等
坏账准备(针对该债权的坏账准备总额)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②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按照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照上述处理该科目的余额结转)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或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按照上述处理该科目的余额结转)
债权人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坏账准备(针对该债权的坏账准备总额)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③以无形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账面原价)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利得
债权人的处理:
借: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针对该债权的坏账准备总额)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④以长期股权投资抵偿债务
债务人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投资收益(或借记)
债权人的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针对该债权的坏账准备总额)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疑难问题解答】
“黑名单”是怎么回事?(经济法)
“黑名单”一词源于中世纪,当时英国一些大学将行为不端的学生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这一方法随后被一位英国商人借用,以惩戒那些不讲诚信的顾客。他把这类顾客开列在黑皮书上,后来又将一些破产者和即将破产的人也排列其中。继而,各行各业都兴起了黑皮书。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终生臭名昭著,也会使人在相当时间内名誉扫地。禁止某些人或团体进入受保护范围,俗称为“列入黑名单”。例如,某甲因威吓某乙而被判禁制令,不算被列入黑名单;但如某甲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而被公司开除,且被禁止再从事相关行业,则某甲可说是被列入黑名单。目前在一些流动率较高的行业即存在地下黑名单,这些行业人员的黑名单有个共性,就是职业的再生存能力相对差,离开行业,很难跨行业发展。于是企业主在“联盟内”创造一种共享的信息资源,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失。另外,还有一些相对于黑名单的做法,例如不与某些公司做生意。
【易错易混辨析】
“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是否存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财务管理)
对于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不存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解释如下:假设企业原来不存在优先股,预计筹资后的息税前利润为EBIT,增加债务筹资方式的每股收益=(EBIT-利息1)×(1-所得税税率)/普通股股数1,增发优先股筹资方式的每股收益=[(EBIT-利息2)×(1-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数2。二者的每股收益相等时,(EBIT-利息1)×(1-所得税税率)/普通股股数1=[(EBIT-利息2)×(1-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数2,由于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的普通股股数是相同的,即普通股股数1=普通股股数2,所以,(EBIT-利息1)×(1-所得税税率)=(EBIT-利息2)×(1-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利,由于该方程无解,因此对于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不存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
也可以这样理解: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两种方式下息税前利润与每股收益形成的直线斜率是相同的,即两条直线是平行的,因为两条平行线不可能相交,所以两种方式不存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
【历年考题剖析】
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经济法-单选题-2013年)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对被劳改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