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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管理费如何收取

2008-8-14 14:17 固件国税 【 】【打印】【我要纠错

  咨询问题:新所得税法取消总机构管理费,请问今后总机构管理费如何收取

  答复:新税法以法人(总机构)为纳税人,分支机构按月或季就地预缴部分所得税,年度终了后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不再需要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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