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6:50:32 字体:
  [例]某街道工厂生产瓶盖,年销售额不足100万元。该工厂1994年6月份业务情况如下:

  (1)6月4日,企业销售瓶盖一批,获得收入31800元。其中包括按规定收取增值税款为1800元。

  按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则企业销售额为:

  销售额=31800/(1+6%)=30000元

  应纳税额=30000×6%=1800元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800

  (2)6月6日,企业购进材料一批,价格为8000元,支付增值税额为1360元,款项已付。

  假定该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则:

  借:原材料            9360
    贷:银行存款           9360

  (3)6月20日,企业接受委托加工特制瓶盖一批,收取加工费21200元,则: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200

  (4)6月30日,企业缴纳本月增值税额3000元(1800+1200)。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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