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筵席及娱乐税

来源: 编辑: 2004/02/18 16:41:17 字体:
    旧中国国民政府时期对经营筵席及娱乐业者征收的一种税。民国以后,沿用清末的饭馆捐,戏艺捐或戏捐等,且章则捐率各异,各地征收混乱。1941年6月,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制定《筵席及娱乐税通则》,后经立法院改为《筵席及娱乐税法》,于1942年在全国统一执行。筵席税率为10%;娱乐税率为30%,由馆商、场商代征。1943年税法再作修改。规定不对日常饮食征收筵席税,筵席税额不得超过原价的20%。娱乐税征收范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影、戏剧、书场、球房等行业,税额不得超过票价的50%。1946年再次修订为:筵席价格不满起征额5倍的,税额不得超过原价的10%;满5倍的,税额不得超过原价的20%;起征额由市、县政府依当地物价情形酌定。娱乐业可分等级课征,最高不得超过票价的25%。筵席及娱乐税由业主代征,向当地财政局或稽征处报缴。

上一篇:特别税课

下一篇:营业牌照税

相关资讯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