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营业代理人

来源: 编辑: 2004/06/01 16:53:16 字体:
    具有下列任何一种受外国企业委托代理,从事经营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1)经常代表委托人接洽采购业务,并签订购货合同,代为采购商品;

    (2)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协议或者合同,经常储存属于委托人的产品或者商品,并代表委托人向他人交付其产品或者商品;

    (3)有权经常代表委托人签订销货合同或者接受订货。

    把“营业代理人”列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营业机构、场所,通常仅限于不具有独立地位的营业代理人,对于专门从事仓储、货栈的场所,以及可以多方代理,广为客户服务,并不受控于某一家外国企业或专为某一家外国企业进行营业活动的居间商和经纪人,不能视为某一家外国企业的营业机构、场所或营业代理人。

上一篇:居民企业

下一篇:外资企业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