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金关”工程的重要应用系统之一,包括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稽核、出口退税稽核三个子系统,其实施的目的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防止骗取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的业务流程是:出口企业按照申报子系统的要求,将用于出口退税的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凭证的有关内容录入计算机,生成申报退税数据软盘,同时打印出《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并填写《汇总表》;外经贸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的退税单证和软盘,经稽核子系统稽核后,由出口企业将符合规定的单证及相应的申报退税数据送退税部门;退税部门将接到的申报退税数据经过审核系统审核后,主管领导在《退税审批表》上签字盖章,方可打出《收入退还书》办理退税。
稽核的主要内容是:
(1)属于远期收汇的,是否提供了远期收汇证明;
(2)申报退税的原高税率、贵重货物须是经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批准特许退税的商品;
(3)出口货物价格是否异常;
(4)出口额的增减是否正常。
退税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1)检测录入数据的唯一性,删除重复录入的数据;
(2)审核进货凭证,与专用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等信息核对;
(3)审核出口凭证及有关数据,与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退运补税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信息交叉互审;
(4)当期进料加工的抵扣税额,是否从当期退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