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司法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运用行政管理与司法权力,将税法规范运用于具体纳税人,并解决具体课税问题的一种权力行使活动。税法适用是依法对税收法律关系进行的个别调整或对已调整好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税法实现的特殊形式。其包括税务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管理权力解决税务纠纷而进行的税务行政复议和司法机关处理税务法律纠纷或制裁税收违法犯罪等方面。税法适用不同于税收执法,其属于创造性的法律活动,只对具体案件有效,不具有普遍效力。税法适用一般应经过调查、分析事实情况,选择确定要适用的税法规范,分析税法规范的含义,并作出确切解释,作出法律决定,产生适用法的文件并下达,有关机关和人员执行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