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征管改革应注意八个结合
贯彻新《税收征管法》的过程也是征管改革的过程,因为新《税收征管法》第六条、第十一条规定了征管改革的方向,它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方向和目标,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客观要求,符合征管工作的实质和规律。推行征管改革就是要从机制和制度上建立一种推进征管行为高效运转的措施,按照专业化的思路调整基层征管机构,设立明晰的专业性的岗位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征管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所有这些变革都必须与机构、人事改革同步进行。
二、要与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
现行的岗位划分不尽合理,责任没有完全明确到人,出了问题“板子”难以打到具体人身上,追究不到位,导致税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造成“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因此在征管改革中要重新明确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的职责、权限,要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岗责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强征管质量的考核,落实责任的监督,建立征管工作的激励机制。
三、要与建立有利于纳税人如实申报制度相结合
纳税申报制度的主体是申报程序和申报方式。要改革和完善申报纳税方式,从多元化申报入手,实现集中征收,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到报税与缴税同步。
四、要与强化征管基础工作相结合
基层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充分掌握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加强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新形势下要达到此目的,就必须完善现行征管模式,优化征管机制,建立“以申报纳税为前提,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集中征收、优质服务、强化管理、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弥补现行征管模式中忽略管理的问题,有利于保证税收征管过程的完整性,征收、管理、稽查“三管”齐下。在征管改革中,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由此形成以征收为核心、以管理为基础、以稽查为重点的征管运行新机制。
五、要与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相结合
为了克服现行多层稽查或二级稽查所产生的机构重叠、力量分散、多头检查的弊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级税务机关设立一个直属的专业稽查队伍,统一调配稽查力量,统一管理,重新界定管理与稽查的职责范围,使征收、管理、稽查专业职能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高效运转。明确稽查工作以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为主,重点抓好专项、专案稽查及受理举报案件工作,增强税务稽查的刚性和提高稽查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以及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同时要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使稽查各环节要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六、要与推广、应用CTAIS软件相结合
CTAIS的推广应用规范了税收征管的整个业务流程,同时给税务部门的内部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也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在征管改革中,要对税务部门的各岗位职责进行再划分,严格按照征收监控、管理服务、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务执行五个系列的征管业务进行规范设置,对管理权限进行重新调整,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规范岗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适应CTAIS软件推广运用的需要,才能实现税收征管中的人、财、物最佳配置,才能真正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达到提高征管质量的目的。
七、要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
现行征管模式中仍存在少数办事环节不健全,部分服务承诺得不到落实,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如果税务机关不了解真实税源,纳税人不了解税收法规,税务部门的优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就只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没有从实质上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由于税务部门内部分工过于专业化,税务机关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深度上仍存在不少缺陷,纳税人往往为办理涉税事宜要跑不同的服务窗口或不同的科室,给纳税人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解决方法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咨询服务台,安排专人答疑;二是设立专线电话负责税收政策的咨询;三是对普遍性的问题出税收刊物;四是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网址,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这样不仅方便纳税人,提高服务质量,而且对提高税务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帮助。
八、要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相结合
要立足现在,着眼未来,按照深化征管改革的需要,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业余学习与脱产学习、分类培训相结合的路子,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税收队伍现代化;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尽其才,以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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