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税收诚信平台,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社会道德基础,更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依法治税的基础工程和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税收领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税收诚信缺失问题,诸如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税务机关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而政府部门存在税款使用不透明和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重拾信用,迫在眉睫。解决当前税收诚信缺失问题,关键在于建立符合实际的税收信用体系。
笔者认为,要打造税收诚信平台,不妨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即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质量、财务管理水平、发票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定。向社会公布纳税人的纳税信誉等级,为诚信度高的纳税人开设办税绿色通道,使其因诚信而获得信贷、融资、商机和服务等方面的优惠与便利。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就是要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良好的诚信软环境,增强税收透明度、公正性。推行纳税评估,建立纳税人税收提醒制度。将评估发现的纳税申报错误和异常申报等现象,对纳税人进行税负异常提醒、办理税务登记提醒、电子申报提醒、检查预告(预警)等等,及时告知有违法违规现象或苗头的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其如实申报、按时纳税,减少损失,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积极性。
第三,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当前,必须认真打击涉税犯罪行为,严惩偷、逃、骗、抗税犯罪分子,特别要加大对涉税犯罪大案要案的曝光、查处和打击力度,使违法者破产,使失信者名誉扫地、利益受损,充分发挥税法之剑的威慑作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诚信体系。
此外,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工商、财政、公安、国土、房管、车管、社保和金融、保险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源调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等。防止从本地区经济利益、政绩观念出发,要求税务机关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干扰依法治税、损害税收信用行为的发生。转变传统的理财思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加强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增强税款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纳税人多办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