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流转税优惠政策(三)
11.教学用品免税
学校进口合理数量的直接用于教学的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国函[1997]3号)
12.接受捐赠用品免税
接受捐赠进口的教学用品专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署税字[1997]227号)
13.体育用品免税
国家专业运动队进口或国际组织和国外赠送、赞助的体育器材,比赛专用服装,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
14.书刊减税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图书、报纸、杂志,增值税按13%的税率征收。(条例第2条)
15.生物制品和药械减税
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按小规模商业企业4%的税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1999]19l号)
学校进口合理数量的直接用于教学的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国函[1997]3号)
12.接受捐赠用品免税
接受捐赠进口的教学用品专用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署税字[1997]227号)
13.体育用品免税
国家专业运动队进口或国际组织和国外赠送、赞助的体育器材,比赛专用服装,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
14.书刊减税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图书、报纸、杂志,增值税按13%的税率征收。(条例第2条)
15.生物制品和药械减税
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按小规模商业企业4%的税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1999]19l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