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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富人

2005-09-20 11:19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个人所得税是美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美国,上到总统,下到平民百姓,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职责。即使你收入低得不够纳税标准,纳税程序也必不可少。

  总体来说,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科学。它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以此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其最基本的原则是收入多缴税多,收入低的可以先缴税后退税。美国在收入方面的规定也相当复杂,不仅考虑个人的实际收入,还十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是儿童的因素。

  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占人口比例较少的富人,而不是普通工薪阶层。

  退税制度也是美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针对低收入的家庭和个人。以外国留学生为例,不少美国大学都有许多以领取助教金和助研金(即通过担任一些教研工作获取奖学金)作为留学经费的外国学生,学校在发放这些经费时就按照有关法律扣除了税款。每年报税时,外国学生在学校可以获得有关本地学生、外地学生、北美地区国家学生、其他国家学生如何缴税的详细资料,学生们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相应的表格向政府报税。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实,过一段时间,学生就可以收到退税支票。

  学生的收入一般很低,因此不应该缴太多税,但程序必须走。首先,你有义务依法纳税;其次,对于依法纳税的人,政府会根据相关规定,为低收入者减税。这个过程有助于帮助人们培养依法纳税意识,同时也使人们受到最实际的税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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