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纳税人收入的情况,不断对各级别
税率的起征点和税率进行调整。最新的税率政策是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
从今年7月1日起,年收入在6001澳元到21600澳元的税率从17%降至15%;税率42%的起征点从58001澳元提高到63001澳元;47%的起征点从70001澳元提高到95001澳元。从明年7月1日起,42%的起征点将提高到70001澳元;47%的起征点将提高到125001澳元。
根据新的减税政策,在今后4年中,澳大利亚的纳税人将得到总共217亿澳元的减税好处。
法国:法国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高额累进制,即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对单身工作者而言,其收入水平与相应征税率如下:
年收入在4191欧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在4192至8242欧元之间税率为7.05%;8243至14506欧元之间为19.74%; 14507至23489欧元之间为29.14%;23490至38218欧元之间为38.54%;38219至47131欧元之间为43.94%;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税率为49.58%.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法国家庭的年收入总额可在纳税前减去约30%作为工作支出而享受免税优惠,余额再减去可免税的种种开销,最终剩余的资金才算作净收入按统一税率纳税。
美国:美国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从而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最基本的原则是多收入多缴税,收入低的先缴税后退税。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考虑个人的收入,而且十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儿童的数量情况。同样收入的两对夫妇,有儿童和没有儿童所缴纳的税收相差很大。
此外,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
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来源。
德国:德国所得税因个人收入多少缴纳的比例不等,收入越多的,缴税比例越高,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每年都要调整。
近几年,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呈下降趋势。2005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最高比率已经由1998年的53%下降到42%,而最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比率也已经从1998年的25.9%下降到2005年的15%。
德国政府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类别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加以区分,如单身、已婚无孩子、已婚有孩子等。但是有些情形可以减少个人收入所得税,例如已婚家庭子女未满18岁等。
新加坡:新加坡是个人所得税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其实行的是13级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适当项目后,以累计式征税。
新加坡的税制是按收入来源地征税的。新加坡目前的税率为0%至22%.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为应税雇佣所得和股息、利息等。应税雇佣所得包括现金报酬和实物所得。
现金报酬如工资、假期工资等,实物所得如假期旅费、雇主提供的住房及机动车等。雇员捐赠给中央储备基金(CPF)的款项不计入应税所得,除非其金额超过了规定标准。
日本:日本的所得税一直实行累进制征收,收入越多税率就越高,最高税率曾达到过93%。
日本1999年修改后的《所得税法》已经将最多时的19档税率简化到了目前的4档,规定年收入330万日元以下的税率为10%,年收入900万日元以下的税率为20%,1800万日元以下的为30%,1800万日元以上的为37%。在住民税方面分为3档,年收入在200万日元以下的税率为3%,700万日元以下的为10%,700万日元以上的为13%。另一方面,日本还实施“所得税控除制度”,将纳税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费用、抚养家属所需的最低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免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