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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烟草销售总额征税3%激怒烟农

2006-03-13 00:00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在国内税务局规定对烟草销售总额征税3%之后,菲律宾烟农呼吁阿罗约总统重新审查扩大增值税法。

  菲律宾烟农通过菲律宾烟草协会合作社要求总统可能修或澄清扩大增值税法或者其实施规则和条例。

  他们已把自己的要求送交给总统办公厅。

  这个请愿已得到南伊罗戈省省长路易斯·查韦特·辛松的支持,该省是全国最大的产烟省。菲律宾烟草协会合作社主席卡洛斯。卡乔拉说,扩大增值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烟草属于该法管辖的范围之内。据悉,征税的规定是国内税务局作为该局实施扩大增值税法(即9337号共和国法)的一部分而通过的。卡乔拉和副主席安迪。雷耶斯都说,国内税务局把烟草包括在内是依据该法中提到的“非食品农产品和水产品”规定。

  他们说,虽然150万比索(29383美元)以下的交易额免除10%或12%的增值税,但是这些交易要征收3%的营业总收入税。根据3%的纳税规定,一个要种植半公顷农田的烟农,根据平均销售总额4万比索来计算,就要纳税1200比索。他们说,在生产成本为17500比索的情况下,烟农种一年烟草只能挣到21300比索。

  卡乔拉说:“从我们手中拿走1200比索,就像从我们家中抢走一担米。”

  这些烟农特别指出,政府和私企的雇员每天能挣到275比索和300比索,“这比烟农的收入要大得多”,而他们却不用缴纳收入所得税。

  这些烟农要求总统把给予雇员的免税特权也给予他们。

  烟农对全国的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国家也从卷烟生产商那里征收了数百亿比索的烟草消费税

  据国家烟草局的统计,去年征收的烟草消费税高达250亿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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