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关于计划的报告和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这个报告提出,2006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35568亿元,并且提出将推动实施国债余额管理工作。
这意味着我国将正式告别由立法机关批准政府当年国债发行额的管理方式,而进入国际通行的国债余额管理方式。
在赤字管理方式下,每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全国人大根据当年的预算赤字和还本付息所需金额,具体限定这一年中央政府的国债发行额度;而从今年起,全国人大只是限定了一个年末不得突破的国债余额上限。也就是说,只要今年年末国债余额不超过35568亿元,今年发行多少国债、期限品种如何安排、何时发行,都由财政部自行灵活决定。
去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国债余额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在关于实行国债余额管理的报告中说,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我国一直采取逐年审批年度发行额的方式管理国债。这种方式存在五大问题:不能全面反映国债规模及其变化情况、不利于合理安排国债期限结构,不利于促进国债市场平稳发展,不利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不利于提高国债管理效率。
按照今年预算报告的说明,国债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历年预算赤字和赢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计额、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统借统还部分以及经立法机关批准发行的特别国债累计额,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须偿还的国债价值总额,能够客观反映国债负担情况。
据财政部提供的情况,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核实,截至去年底,我国的国债余额为29631亿元,其中内债28803亿元,外债828亿元。去年底,我国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即国债负担率为21.6%,远低于由欧盟规定国际公认的60%的警戒线。
对于市场而言,国债余额管理实施后的最大变化将是国债期限品种的更加丰富。特别是短期国债(一年期以内)的发行,因为只要所发短期国债在当年还本付息,不会影响人大批准的全年国债余额。而过去,由于年度预算赤字是给定的,还本付息额度也是固定的,财政部没有发行一年期以下国债的需要。
3月15日,财政部将招标发行2006年记账式第二期国债。这期发行量为330亿元的国债,期限仅为3个月:3月15日招投标、3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3月20日发行结束、3月2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今年6月16日按面值偿还。这期短期国债的发行,也显示着国债余额管理工作正在走入实质性操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