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超过特定数量之后,欧盟开始筹划对进口的中国和越南鞋履征收反倾销税。鞋履进口和零售商联盟(F.A.I.R.)秘书长Paul Verrips 说:“ F.A.I.R. 仍然坚持反对征收反倾销税原则,因为反倾销税严重限制了贸易发展,但是,F.A.I.R. 愿意有条件考虑延时征税建议。”
至少,延时征税体系是可以预见的,它以公平的方式影响所有的市场参与者。F.A.I.R.因此可以支持延时征税体系,尽管不情愿,但只要基本原则没有变味或者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
4月份欧盟已经对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国的临时税为19.4%,越南的临时税为16.8%,而且适用于所有进口。
上周,欧洲委员会提议,这些临时税应该在10月份由所谓的延时税制(DDS)所取代。DDS 将意味着只有超过特定门槛的进口数量才被征收反倾销税。
但提议税率会较高:中国鞋履为23%,越南鞋履为29,5%。委员会设定免税门槛:中国1.4亿双,越南9500万双,分别较2005年提高80%和92%,超过这个门槛的进口鞋履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F.A.I.R.对免税不适用于2005年的进口感到失望,而2005年是取消配额后的第一年。此外,未来5年免税进口数量似乎不会增长。
Verrips 强调,免税进口数量应该适合于市场发展,包括欧盟不断扩大的生产外包。
此外,F.A.I.R.认为,把最初的免税分配基数建立在 “ 先来先服务”的基础上是有问题的。根据委员会的方案,只有2007年之后分配数量才能建立在一个公司2005年的进口数据之上,并且变得透明。
F.A.I.R.代表100多家鞋履公司,包括哥伦比亚(法国、美国),Clarks(英国),Deichmann (德国), Wortmann (德国), Leder & Schuh (奥地利), Skechers (美国) 以及 Vivarte (法国)。